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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链治理—数字世界新的治世良方?

来源: 互联网时间:2019-01-12 21:30:01

中本聪在撰写“一种点对点的电子现金系统”白皮书的时候,本意是想创造一种“去中心化的加密货币“以解决对政府和银行业不信任的问题,这也是为什么比特币创世区块中铭刻着这样的警世名言——“The Times 03/Jan/2009 Chancellor on brink of second bailout for banks”。但中本聪或许没有想到的是,比特币的底层技术——区块链衍生出来的意义远超电子现金所对应的货币属性本身。作为信息互联网向价值互联网的过渡,区块链重塑的是数字化社会中的生产关系。基于区块链而蓬勃发展的通证经济、社区治理的理论基础来自于客观物理世界中早已成熟的经济学和社会学的数字化映射,但不同的是,这又是一种超脱于传统经济学和社会学的,融合了链上和链下治理思路的新治理范式。区块链治理是否能够解决传统中心化治理机制中存在的数据篡改、版权盗用、决策不透明、收益错配等问题,成为未来数字世界新的治世良方?这一切非常值得探讨。

有意思的是,业界对于区块链技术的初衷——发明一套脱离于央行而由社区自发维护的货币系统中的“货币”属性仍旧存在广泛争议,因为比特币价值波动巨大以及通缩的特性,被认为不符合货币的属性。然而,其中的次生概念——“社区自发维护”这一特点却已经被充分证明其可靠性,并在比特币之后的大量区块链项目中,如以太坊、EOS、卡尔达诺等,被成功推广。尽管这些后发的区块链项目的本意已经远远超过建立一套“电子现金”系统那么简单——例如以太坊旨在建立一套基于区块链的智能合约运行平台,但不变的是分布式的社区治理机制都得到了保留,且在不同程度上被发扬光大了。

区块链的链上治理

在一个分布式的自治体系中,如何达成最广泛的共识,即在分布式账本中加上全网都认可的一个全新区块是实现链上治理的最重要一环。共识算法是实现区块共识的数学基础,是内镶在区块链的底层protocol里的。无论是使用POW(proof of work)的比特币,正在向POS过渡(proof of stake)的以太坊,又或是使用DPOS(delegated proof of stake)的EOS,都能够在现实中找到一定的影子。以人类社会中的群体决策机制打比方,过去的中心化模式类似是“帝王”决策制,谁打下的江山(系统),谁就有权来做决策;基于工作量证明的POW类似于“科举”决策制,通过考试(算nounce),拥有更强能力(算力)的人有更大的概率被选出成为决策者;基于权益证明的POS类似于“乡绅”决策制,通过证明自己的财产数量,拥有更多资本(stake)的人有更有可能行使决策权;而DPOS则类似于代议制民主,竞选者需要到社区中拉选票,民众把手中的选票投给信任的精英们(超级节点),由超级节点进行决策。

除了根据共识算法来生成共识区块,对于争端的消解也是链上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比特币为例,共识算法在极偶尔的情况下可能发生失灵,两个矿工可能分别独立破解了nounce值,成功打包区块并进行全网广播,导致两条平行的子链产生。从客观上来讲,两者并没有“对”与“错”之分,但为了使区块链保持其唯一性,比特币protocol规定最长的那条链将成为“正确”的链,而相对更短的链则会被抛弃。这样从技术手段上确保了链上争端的及时解决,确保比特币网络的正常运转。

区块链的链下治理

如果说链上治理是通过protocol预设的代码保证社群自治的话(governance by protocol),那么对于protocol的升级迭代显然是链下治理的范畴(governance of protocol),另外一些关于区块链项目重大走向的事宜,如分叉,也属于链下治理。在传统的中心化互联网项目中,链下治理并没有值得谈论的必要,因为本质上来说发起该项目的公司的管理层,或者董事会,是唯一的有权决定项目走向的参与方。而区块链作为去中心化的自我维持、自我发展的生态体系,其链下治理体系理应也是基于社区共识的。区块链治理可以在某种程度上解决使用者的利益和公司拥有者利益不统一导致的发展方向差异问题。事实上,大部分区块链项目的链下治理机制更像是中心化的发起者社群和分布式的用户社群的二元制。笔者将其中的主要几种模式归纳如下:

1、技术精英治理——比特币

在比特币网络里,比特币核心开发者对技术层面有很大话语权,而用户则在新代码的使用层面有投票权。链下治理的三层结构可以归纳为:多数人提案->少数人决策->多数人表决。在开源的技术社区里,任何人都可以对比特币网络的protocol发表提案,而后比特币的核心开发者们会通过Bitcoin Improvement Proposal(BIP)的机制来达成共识——由比特币核心开发者Wladimir van der Laan来领导,如果核心开发者们达成共识认为某一项改进是必要的,那么最后还需要得到95%以上的哈希算力的支持,代码的改进才会被广泛的比特币网络所接受,否则,矿工和用户可以拒绝执行新的代码。总的来说,比特币核心开发者为比特币网络的用户提供代码改进的建议,是否采纳则由全网算力共同决定。

2、创始权威治理——以太坊

以太坊和比特币在治理层面相比的重要区别在于,比特币的创始人中本聪至今没人知道真实身份且已在网络中销声匿迹;而Vitalik(V神)作为以太坊的发明者和绝对权威,在以太坊社区拥有绝无仅有的影响力。尽管V神并非独裁者,他主动要求将以太坊的发起机构定义为非营利性的基金会而非企业,但他的角色仍旧是以太坊社区的绝对精神领袖和技术靠山。与比特币类似地,必须经过社区一致同意,以太坊改进协议Ethereum Improvement Proposal(EIP)才能变成活跃状态。但由于V神的个人影响力,以太坊治理效果比比特币稍高,V神个人号召力可以推动提案进展,如在DAO事件导致的ETH和ETC硬分叉中,投票用户中有85%同意V神的分叉提案,仅有15%反对。

3、超级节点治理——EOS

EOS的开发者BLOCK.ONE是一家技术公司,但EOS并没有像以太坊一样,设立基金会进行代码开源之后的社区管理。社区决策主要依靠选举的21个超级节点以及一部“宪法”来进行。对于代码改进的提案,需要21个节点中的15个节点同意才能进行。如果某一超级节点对提案的态度不符合token持有者的利益,token持有者可以发起投票将超级节点选下去。EOS超级节点也担负着发展和繁荣EOS生态的重任。这就要求节点维护者利用自身的资源支持基于EOS网络的DAPP项目发展。除此之外,拥有一个良好氛围的社群也是成为EOS超级节点必不可少的条件。

4、多机构治理——卡尔达诺Cardano

与以太坊一样,Cardano也设有基金会,但不同的是,Cardano项目的技术开发、资金监管、生态运营分别由三个组织来独立负责。Cardano基金会负责整个项目的最高管理,包括项目发展、应用方向和资金管理等。IOHK是一家位于香港的区块链工程公司,负责构建Cardano区块链,IOHK与Cardano基金会属于技术雇佣的关系,签约到2020年。Emurgo是一家位于日本的基金,负责孵化Cardano生态内的项目,以促进建立在Cardano商业生态系统上的应用。Cardano生态代币ADA的持有者可以共同投票以参与社区重要事宜,如protocol升级等决策。

链上治理与链下治理的结合

仅有链上或链下治理一招显然是不足够维持庞大的区块链社会的正常运转的。区块链项目与传统的互联网项目的关键不同点在于其拥有token这一串联链上、链下治理的各参与方的核心。第一,对于开发者而言,做区块链的开源项目不会像做传统互联网的开源项目一样是在“积德行善”,一套受到广泛认可和使用的区块链protocol,其上的token也自然拥有较高价值,这是对于技术和管理团队的天然回报;第二,对于挖矿节点而言,token是整个区块链项目自发维护的激励机制基础,有了token的经济激励,矿工有动力挖矿,社区才能在不需要中心化机构提供服务器的前提下自发运转,客观上为摆脱中心化系统提供了物理基础;第三,对于参与者而言,token是区块链生态的权属证明,token持有人拥有整个区块链生态中的基础设施使用权、话语权、资源分配权,参与者能够在链上的基础设施使用和链下的社区治理环节都充分融入。

单纯的链上治理其实传统的网络BBS等网络自治社区能做到,单纯的线下治理传统的公司股东大会也能做到。但Token的奇妙之处在于打通了链上和链下。一方面,在链上,token是一种数字化的权属通证,持有者可以直接用token调用区块链的算力、网络资源,也可以通过智能合约进行价值的流转和交换。区块链对于链上治理的最大意义在于,智能合约可以直接用代码触发token发放,来进行价值的分配,而不用像过去一样,合同虽然可以电子化但价值却必须在线下确认后进行转移。“Code is Law”是区块链世界里新的信条。另一方面,在链下,token持有者会被纳入区块链的社区,参与社区决策,通过行使投票权从而影响社区事务的走向。从这个意义上来讲,作为“使用者”的身份和作为“所有者”的身份这样的二元性在区块链世界里得到了统一,使用者通过使用token促进区块链生态的繁荣,生态繁荣带来的系统价值上升也可以通过所有者的身份享受到,从而实现生态的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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