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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证化的:一种基于BSV网络的通证协议(上篇)
首页 > 币界资讯 > 矿业前瞻 2019-01-25 17:09:11

【摘要】 本白皮书公开了一种在比特币中本聪愿景(Bitcoin Satoshi’s vision,BSV)网络上生成数字通证系统的实现方法,允许通证(token)的发行、管理和交易。本文所说比特币中本聪愿景网络简单即指比特币(BSV)。

一种建立在全球的、公开的、不可篡改的、可信赖的和抗审查的账本譬如BSV网络上的通用的、标准的通证协议,应当具有这样的潜能,即,在向社会分享有意义价值的同时,能够增强市场与制度的信任、能够降低法律风险与法律成本、能够提升经济自由、能够降低自愿交易成本。所有的通证系统均关乎复杂性与变化,且与现实的技术、政治与经济相互作用。考虑到这些现实性,任何通证 系统的最重要目标都是旨在提供可操作的、能带来利益的应用场景。此等目标,意味着通证系统不能孤立运行,必须与外在的人类系统相互作用,而又通过账本影响人类行为。

与加密货币根本不同的是,通证作为一项权利的合法性记录,需要与产权的确认与行使制度同时并进,并形成共识。权利所有人如果不能行使其名下的所有者权利,则所谓不可篡改的、抗审查的记录毫无意义。显而易见的是,一个数字帐本,如果不具有可执行性,则不可能进入到产权行使的物理世界。因此,任何通证系统如欲获得广泛应用,必须尊重现实立法的限制与关切,必须尊重司法规则。立法与司法是财产争议发生后能够决定产权归属的有管辖权的最终裁决人。

通证化协议包含在输入与输出地址之外的一个标准化BSV交易的OP-RETURN字段中。通证交易由发行人通过链外的智能合约确认。该智能合约可 适用于任何法律与治理系统,是可塑的、具有互操作性。这种架构使得创建一种 无障碍的、抗审查的智能合约成为可能,无论是信任与效率,均超越传统架构的所能达到的水平。

绝大多数通证需要合约在形式上具有相应的法律结构。通证化协议允许民事主体(发行人)设立符合他们特定条款要求的合约,允许与其他主体(用户)在无需许可、自愿的基础上订立合约。本设计更重要的一点是,发行人,也就是合约的义务承担者,具有完全自由来选择拟与他们签约的对象,没有任何一个发行人或通证所有人会在本人不愿意的情况下被强制与其他人签约。此特性即合同自由,乃自由市场经济的基础特性,亦是本设计的内生秉性。

注:本文凡使用“比特币(Bitcoin)”一词的地方,该词均独一无二地指比特币中本聪愿景(BSV)。

目录

1 简介

2 通证

3 哲学

3.1 信任

3.2 经济自由

4 协议

4.1 通证账户

4.2 通证的燃烧与铸造

4.3 动作机制

4.4 可兼容的无状态/SPV 钱包

4.5 投票

4.6 执行/合规

4.7 共识模型

4.8 动作

4.9 操作命令

4.9.1 规则

4.9.1.1 合约操作

4.9.1.2 资产操作

4.9.1.3 转让操作

4.9.1.4 治理操作

4.9.1.5 执行操作

4.9.1.6 消息操作

4.9.1.7 注册操作

4.9.2 流程图

4.9.2.1 示例 1:证券型通证的发行 [订立合约&创设资产&发行]

4.9.2.2 示例 2:发起投票

4.9.2.3 示例 3:没收

4.9.2.4 示例 4:股权回购

4.9.2.5 示例 5:股权稀释

4.10 授权标识

4.10.1 合约授权标识

4.10.2 资产授权标识

4.11 操作

4.12 资产类型

4.12.1 资产分类注册表

4.12.2 普通股(Share-commom,SHC)

4.12.3 电影票 (Movie Ticket,MOV)

4.12.4 入场券(Admission Ticket,TIC)

4.12.5 优惠券 (Coupon,COU)

5 系统设计

5.1 概述

5.1.1 控制层级

5.2 合约

5.2.1.1 意思表示一致

5.2.1.2 对价

5.2.1.3 行为能力

5.2.1.4 主观要件

5.2.1.5 确定性

5.3 资产

5.4 通证

5.5 发行人

5.6 用户

5.7 智能合约的操作者

5.8 发行人平台

5.9 发行人钱包

5.10 用户钱包

5.11 注册

5.12 消息

5.12.1 消息分类注册表

5.13 系统分析

5.13.1 对 UTXO 集的影响 假设:非支付相关的 UTXO 增长计划(最坏情形)

5.13.2 减少粉尘型 UTXO 集 (可选方案)

5.13.3 交易排序

5.13.4 零确认的可靠性

5.13.5 双花检测

5.13.6 链分裂

5.13.7 链重组

5.13.8 技术性风险

6 应用场景方法分类

6.1 单一使用型通证

6.2 重复使用型通证

6.3 多重并发使用型通证(如流媒体电视服务订阅)

7 定义

1 简介

加密货币领域的思想领袖们一直在思考以“通证tokens”或“染色币colored-coin”来代替任何有价物包括现实资产所有权的好处。与分散的私人数据库或纸质记录的现有系统相比,通证系统的优点是巨大的,包括:  准入门槛低  信息对称  完全公开的、不可篡改的所有权及交易历史记录  假名所有权  高效的互操作性  去除中间人和双重处理  快速、“真实”的结算时间  低成本  方便

以上好处,随着加密货币的使用及在更高的投资利率平台创设更多的数字资产,而变得愈加明显。加密货币产业的成熟刺激着支持设施的巨大发展,反过来,支持设施的发展又不断提升加密货币的价值。证据显示,正是ICO(首次代币发行)的广泛流行促成了以太坊网络的建立。使用ERC20通证协议发行的ICOs,业已证明,在一段长时间内,它们可以成为通证发行、交易、治理的一种可行的、稳定的方法。同时,ICOs的繁荣与价值也提示,人们对实现通证化资产的运行有强烈的渴求。

与竞争性方案相比,基于BSV网络的通证化系统可以为发行人和用户提供一种更好的价值主张实现方法;与现有系统相比,成本更低。

虽然有证据表明,基于数字化通证的全球系统可以比现有系统为人类带来更多的益处,但是,从目前到实现所有资产通证化还面临很多挑战。当前的治理结构与法律制度,需要同时考虑,一并纳入。

2 通证

术语“通证”(类似的还有染色币,证券型通证,数字化通证,通证化资产,代币,特殊的钱等等)是指一种方法,使用BSV网络对BSV之外的外源性资产进行所有权登记、管理和转让的一种方法。此处的“外源性资产”代表有形或 无形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 金融类产品(股份,股票,债券,期货,掉期,期权,等等)  许可证  商标  版权  专利  矿产资源  地契  汽车、船舶、飞行器,等等  货币  票证(电影票,活动券,飞机票)  优惠券  信用积分或奖励返点

与BSV的关键不同在于,这些拥有价值的资产是不能直接存储于BSV的区块链中的,而BSV则是内生于区块链的资产。

术语“染色币”,曾是BSV历史上流传最广的名词,来源于印染中的“染色” 概念,系指在BSV上标记一个名义面额从而代表其他资产,以区分该BSV的原有价值。术语“通证”的使用增长则应感谢以太坊社区和主要的ICOs人群。这些术语的使用在不断演变中,但“通证(token)”(相关的还有通证化tokenization,通证化的tokenized)一词被择优了。需要特别指出的是,通证化协议并不是通常意义上的对一个币进行实际“染色”。所有的通证结算都记录于OP-RETURN字段,对关联的链外智能合约(一个自动化事务)负责,尊重智能合约的条款,以此形成一个区块链状态(比如通证的最大发行量)。不会为了代表一个通证而“消耗”哪怕一个聪的BSV,当BSV具有货币的用途和价值时,将有效减少通证的用途和价值。这是通证设计时的一个重要特性,因为BSV关系到商品与服务,必须保持供应量稳定。数量稳定是钱的优点,而一个高紧缩的钱则如同一个高通胀的钱,都会给经济带来问题。当BSV的价格上升到一个比较 稳定的价值区间时,基于染色的成本,染色币可能被禁止。

使用BSV网络而不是其他区块链或数据库作为通证化协议骨架的优点是,BSV网络可以赋予通证犹如赋予比特币一样的健壮性。自BSV诞生后,又出现了大量的“代币”实验,但是与中本聪在创世白皮书中描述的比特币原型相比,实在看不出这些代币实验有任何意义的创新或进步。BSV秉持的基本理念是BSV的价值来源于其成为交易中介(现金)的能力和成为全球通用账本的目标。为了BSV的全球应用,包括Lokad,Nchain 和 Bitcoin unlimited在内的开发团队,正在开发和实验扩容解决方案。

在BSV网络上使用通证的另一个重要理由是便于实现智能合约的以下重要功能:如投票、执行命令、实现权利、承担义务等。为了确保大多数通证在应用场景中的实际管理,这些功能是非常重要的,尽管,通证的管理型功能一旦在链上激活,智能合约的价值便可以体现。智能合约还能提供可预测的、透明的、公正的争议解决方案,提高日常经济活动的效率,降低冗长的、成本巨大的法律 诉讼需求。特别地,当低成本的、标准化的智能合约与社会诚信系统相关联时,可以将用户导向更公正与稳定的标准化合约,长此以往,或能形成一个授权性组织,一揽子处理各类法律活动。另外,不可篡改的区块链数据在法律上是可信的,因而可有效降低商业活动的准入门槛,更大范围减少自愿交易的信任成本。

当智能合约的全部潜能得以释放时,“通证化”协议成为BSV分布式账本的杀手级应用的目标便得以达成。

3 哲学

经济学不是关乎事物和有形物的;它是关乎人的,关乎人的思想与行为。 ——路德维格-冯-米塞斯,《人类行为》

通证系统,与BSV一样,既是技术系统,也是经济系统。BSV系统,通过给矿工和用户持续带来利益的经济激励机制保证了网络在时间上不断延伸,在规模上不断扩大。此一激励机制在不到十年的时间内创造了数以十亿级美元的全球性分布式网络。一个可行的通证系统除了必须支持BSV的经济激励机制外,还应当创造属于自己的强大而稳定的激励机制。值得强调的是,通证系统的唯一目的便是为用户和发行人提供经济效用。真切理解发行人与用户对通证系统的需求是极其重要的,通证系统的设计应当最大限度地提升发行人与用户的经济效用或价值。

最大限度的提升经济效用是通证化设计的核心哲学,也是区别于其他竞争性方案的关键。通证化并不掩饰它的设计选择是使用链外智能合约,并尽可能多地处理和使用链外数据。只有这些数据足够多时,才能确保产权被确认,权利被行使,并记录于链上。如此,通证化协议可自发地在用户之间形成一个繁荣的、成本最低的通证生态系统。通证化模式致力于快速适应多元化的市场体系,服务于主流应用场景和创造强大的经济激励,从而赢得市场份额。

用户与发行人的利益优先固然是通证设计哲学的前提,但是考虑所有BSV参与者的利益也是必要的。BSV首先是由矿工和用户组成的,也依赖于法律系统对BSV交易合法性以及司法系统对比特币产权的确认。BSV可以被坚不可摧的密码技术所保护,但逻辑上保护不了来自真实世界的对用户的暴力。因此之故,系统设计的一个重要特性是赋予权力机构对产权的一定控制权。如果通证系统没有赋予法律机构没收相应资产的能力,则他们不大可能认可数字通证系统的所有权记录是合法的。一句话,理解并尊重立法与司法机构的关切和利益,对于保护BSV和通证的所有权人,是重要的。

如同BSV,通证系统的参与人包括用户、矿工、立法与司法机构,不过还需引入第五人—通证发行人。通证的所有人对强权是脆弱的,所以需要信任发行人。需要着重指出的是,通证代表了某种价值,其底层价值可以是其个资产的所有权,也可以是未来某个产品或服务的承诺。怎么强调也不为过的是,通证自身是没有价值的,任何一个通证的所有人如果不能从底层资产获益,则这个通证 毫无价值无言。一个通证系统应当确保发行人能够控制通证,以便与他们发行通 证时所选择的规则、合约条款、法律或政策等相适应,从而满足他们发行通证的目标。

通证化系统完全认可,中本聪在比特币中仅仅使用了几个简单工具:去中心化、密码技术、灵活的协议,便为用户提供了一个不可篡改的、抗审查的、公开的、可信任的的全球化账本,正是这些特性赋予了账本以价值。只要基本特性和经济激励机制不受影响,这些创造价值的工具是互不相干且可改变的。BSV协议优化这些价值特性并创造出了数字货币,这是BSV的第一个杀手级应用。此杀手级应用内生于BSV系统,为系统的安全提供了必要的激励架构,保证了BSV的长久运行。BSV作为钱,在充当交换媒介时,不受操控,数量恒定,又具有存储价值。通证化系统充分吸收BSV的赋价特性,为世界范围的合约、金融交易、商业记账创造一个标准化系统。

3.1 信任

社会能够运转的原因是,在底层水平上,人们相互信任,行为可预期。我们中的绝大多数人通常都能理解自己的,也能理解他人的动机、情感与行为。我们 洞察到这种理解是值得信赖的,因此设计出了基于信任的人类生活。

我们能够预知事件和行为作用于他人的后果,也能觉察人们在多数环境下的行为方式。基于信任,我们可以在高速公路上驾车,而相反方向的陌生人只能在划线的另一侧行驶。我们在风险中仍觉安全,乃因我们强烈相信他人出于自我保护会行同等行为。信任提供了经济系统的基石。我们信任外科医生为我们实施复杂而有侵害的操作,信任厨师为我们做出可口的食物,信任药厂,信任医嘱。我们信任民航和公汽、信任火车与出租会将我们安全地送到目的地。更广泛地,我们信任警察会保护我们。到了今天,社会功能完全依赖于此等默示的信任,我们相信数以百万计的陌生人会以可预测的、自我保护的方式行事。

现代经济依赖法律框架来创造和强化激励机制,并因此提升我们对陌生人的信任。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违法的代价为市场参与者提供了一个稳定而和平的环境,法律规则也给予人们信心以与陌生人签署复杂的合约。那些在法律之外的合约签订者,比如非法市场或黑市交易,几乎总是以暴力或暴力威胁处理违约事件。这并不是说暴力或暴力威胁是必须的,是合约签订者愿意的,而是因为他们在面临违约事件时找不到能够替代激励机制的其他足够强大的解决办法。信任机制能够优化激励,使行为趋于一个正向的社会结果;制度化的信任能够造富社会,因此凡能提升信任管理的系统必将导致信任在日常生活中得到加强和更广泛的应用。

基于此等思考,需要重点强调的是,信任发行者是所有通证内在的和不可分割的品性,多数关于发行者失信、失约的争论是徒劳的或代价高昂的。例如:  电影或音乐会门票  金融产品 (比如股票,衍生产品,债券等)  消费积分  彩票  火车/汽车票  会员证(如健身房,俱乐部等)

上述所有有价票证都需要合约的义务主体即通证的发行人诚实履行合同中的条款,因为这些通证的价值来源于发行人的承诺,或承诺许可一项服务,或承诺在未来某一时间履行一系列特定行为。

另一个著名的例子是股权投资,投资人希望获得预期收入。通常,投资协议均会言明,公司的目标是努力经营,以产生利润并回报投资人。为达成此项目标,公司的管理人(发行人)需要努力使自己成为一个成功的商业经营者。此一结果完全依赖于发行人在履行承诺时所具有的技术、诚信和偶然因素。尽管合约不可更改,但比特币网络不能确保发行人有最善的注意和充分的竞争力,也很难区分主观恶意和缺乏竞争力,即使法官也经常无法判断企业负责人是否该为不良经营 后果负责。

下面这个例子强调,课于发行者的信任很多,但追究责任很“模糊”。考虑到内在的复杂性、过高的代价和兼而有之的法律系统,对违约者提起诉讼在时间和成本上往往是不合算的。但市场淘汰的结果是,通证的发行人会保持行为的诚信。譬如,当电影票的发行人不守信时,几乎必然发生的是,社会媒体都会听说此事,从而发行人的收益将严重受损。在通证化世界,鉴于区块链的透明性,发行人一旦违约,其消息将迅速通过推特、论坛、Reddit、Slack(译者注:Reddit和 Slack国外的一个网络社区)等在通证持有人之间扩散,相比现行网络,区块链的扩散 更透明,在线批评将形成不可反驳的链上证据。同样的说法也适用于公司的股票价格。有消息通证所有人的集体行为,迫使发行人不得不守规矩,使得公然违约变得不可想象。

通过上述对人类社会信任现实的细致理解,通证化系统选择将重点放在基于链外智能合约使用通证系统所能带来的利益上,而发行人对智能合约的基础管理 承担全部责任。将信任置于发行人的主要理由很简单,一是通证本身的性质,二是将信任同等地加于智能合约的管理方不会增加通证所有人的风险。为了通证系统的正常工作,没有多少价值去证明发行人与用户在履行合约条款时存在相互冲突。通证化的“信任而不是验证”模型满足了上述要求,且是一个公正的、可操 作的、低成本的、简单的和有用的通证生成系统,适用于主流的全球应用。

3.2 经济自由

任何人都不能对另一人的人身或财产施加威胁或暴力。暴力只能加诸施暴者。也就是,暴力只能用于对暴力侵害的防卫。简单说,暴力不能加诸非侵害者。这是基本原则,由此产生了关于自由意志主义的全部理论。 ——穆瑞.罗斯巴德《战争,和平与政府》

通证化系统对全世界的任何人都是公开的、有用的,包括每一个男人、女人和孩子。它的初衷是提供一种更好的、迄今为止更便宜的参与自由交易的方法,以提高人类生活水平。欲达此目的,其指导原则便是提供一个能够提升经济自由 的世界通用工具。Roger Ver和 Brian Armstong在一场激烈的争论中都同意,更高的经济自由可以带来利益,加密货币的出现和推广可以在全世界范围内提升经济自由。他们的结论是理性的,得到实验性证据、大数据的学术研究和经验法则的支撑。

但理清这些争议中的因果性和相关性总是难免存在困惑。通证协议允许发行人可自由选择适用的规范,故协议可塑。不同背景的规范体系可在同一环境下竞争、共存。不同的规范体系或来自经济自由的司法管辖区,或来自经济不自由地区,经过正确的连接,最终商业将流向利益最大化的地方。因此,通证化协议总是允许更多的经济自由。但是,如果不需要经济自由,则将防碍现行法律与规范。

经济自由的两大支柱是契约自由和产权的确认及行使自由。任何良好的经济 系统都尊重这些原则,相关的政府也会通过合理的、公平的、有效的执法体系支持并保护之,市民也因此受益。通证化系统可以在世界范围内,通过不可篡改的BSV账本,以更方便、更便宜、更透明的登记与确权方式帮助执法部门提高管理效能。

通证化协议支持契约自由是指它提供了一种工具,使得任何人,在任何地方,使用任何条款,可以与世界上的任何相对人,在无需许可、自愿的情况下订立合约。当任何一方不愿意遵守所生活的管辖国的法律时,基于BSV区块链特有的抗审查性,他们可以有效无视这样的规范而自创合约与通证。当他们冒着风险这样做时,合约将象BSV交易一样被安全地广播与记录。合约可以从任何有BSV网络接入的地方记入账本,除非BSV网络限制,否则不能被任何人限制。发行人可以自己操作也可以授权第三人操作他们的智能合约。在友好型国家,允许以BSV形式对智能合约操作者支付报酬。

4 协议

通证化协议使用了27个动作(详见本文 4.8 部分)允许在所有应用场景中 创建、发行、管理和交易通证,所有动作及相关的通证元数据均使用 OP_RETURN 交易存储于链上,OP_RETURN 字段使用 0x0000020 标志符作为前缀,该前缀代码用于识别通证化协议的动作。 (0x0000020 与 Terab 手册保持一致,见 https://github.com/Lokad/Terab/blob/master/spec/op_rerurn-prefix-guideline.md)

协议使用标准公钥脚本“支付到公钥哈希”( Pay-to-Pubkey-Hash, P2PKH), 以输入与输出地址中的索引数字来识别合约的参与人或当事人,支持必要时的BSV支付。鉴于通证的输出并不需要输出比特币价值,故以名义的546聪匹配BSV的垃圾过滤规则。当垃圾过滤规则改变时,546聪可以变得更小,直至理想状下的0聪。

特定合约的所有动作都与智能合约的公共地址相关联。任何一个动作必须发自或发往智能合约的公共地址才属有效,仅有的例外是消息动作(M1)和注册动 作(R1-R4)。因此,钱包追踪一个通证时,只需添加一个智能合约的公共地址作为监视地址(Watch-only address),便可监视与通证所有人相关的动作。

当用户将通证发送到支持通证协议的钱包上时,钱包将寻找和识别OP_RETURN字段上的前缀标识符,并进一步分析OP_RETURN的其余内容,钱包会标记该交易为“通证交易”,并同步用户的账户至收到该通证的状态。钱包也能存储智能合约的公共地址作为监视地址,以此监视该公共地址上的通证的进一步动作。

为了减轻瘦身客户端的负担,可以用布隆过滤器减少交易,降低连接水平,通过逻辑滤掉用户不感兴趣的动作。用户唯一可能感兴趣的动作是合约范围内的动作,诸如投票、合约修订、资产变更等,此类动作可以在交易的输入与输出中以索引0位置标识在合约地址中。与通证相关的元数据可以从合约订立与资产创设的交易中恢复,这些交易通常是发生在智能合约公共地址上的第一次交易。钱包能够搜索智能合约的交易历史,并发现最近一次有效的合约订立与资产创设动作的版本,从而确保所有修订都已被纳入。从根本上说,通证所有人的钱包只需关注合约范围内的交易,这些交易的公共地址在输入与输出的索引0位置,当通证账户的数据更新同步时,这些交易便构成合约公共地址账户中的一项子交易, 并作为该地址的一项输出。

4.1 通证账户

钱包的通证账户仅在发生结算、资产创设、没收、对账动作时出现变化(借 记科目/贷记科目)。其他所有动作仅向智能合约发出借记/贷记的意愿,但不能直接改变通证账户的余额。当智能合约公布一个响应动作时,必先签名一个请求动作。当一个交易动作后面紧随一个拒绝动作或没有动作时,智能合约将被协议忽略,没有任何通证转手。一个拒绝动作可以有效地使交易动作失效,则通证账户以最后一次结算动作为据。未偿付的通证总数量(或流通量,发行量或供应量) 由最近一次资产创设动作修订版中的数量子域来决定。通证所有人账户中经结算动作而获得的通证总数量与数量子域中通证总数量的差额部分,由通证发行人所有。当通证经资产创设动作第一次被创设时,发行人拥有全部通证的所有权,此可称为库存通证,直到发行人发起转让操作时,通证所有权方才发生转移。当发行人手中没有通证时,审计人员可以对结算账户简单相加,从而验证未偿付的通证总数量与通证所有人手中的通证总数量是否相等。没收动作类似于结算动作,能够影响元数据中的当事人账户,此种影响对应于所没收的数量,由命令动作所决定。

对账动作是用于定点清除外源性通证余额的记账工具,此种情形可发生于一个发送者的公共地址违反了通证转移的零确认规则时。换句话说,如果基于某些 原因网络丢失了一个通证转移交易,而该交易后面又发生了许多零确认依赖的转移,因为不是UTXO依赖,那么这些转移的通证将会返回至发生错误之前的原始发送者。这样一来,系统中的未偿付通证总数量(即通证总流通量)将增加,其增加额相当于回转额。对账动作就在于修复这些链上错误,将下游发生的所有通证转移留在原地。由于风险规避算法及战略的应用,上述情况发生的概率极低, 但仍有必要考虑发生极端情形。

4.2 通证的燃烧和铸造

燃烧通证只能由发行人进行,且只能在他们拥有通证时进行。燃烧操作就是 一个简单的资产变更动作,即减少资产的通证总量或数量子域(subfield:Qty)。 智能合约仅允许通证燃烧至发行人持有的现货数量水平。发行人也可以通过铸造 新的通证而增加给定资产所对应的通证总数量,即广播一个资产变更动作而增加 资产的通证总量或数量子域(Subfield:Qty)。燃烧和铸造功能被智能合约所允 许或限制,受制于合约订立动作中的授权标识。

燃烧与铸造通证最显著的例子是公司回购股份(燃烧)或稀释股份(铸造)。 思考一下通证在发行人的资产负债表中代表什么是有益的。当发行人创设股份时, 作为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将添加至资产负债表一侧,以代表所创设的股份数量,此 等股份也叫“库存股”。当发行人出售部分股份时,他们将在资产栏中以现金交 易股份,相应地,现金将记入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栏。如果发行人回购股份,则 以股份交易现金,相应地,该等股份重新记入所有者权益中,而在资产负债表另 侧的“现金”栏可以看到对应的等值现金。依据授权标识和合约条款,发行人可 以从仲裁地址中没收通证,一旦没收,该等通证将按前述程序予以燃烧。

4.3 动作机制

通证化协议中的所有与通证有关的动作操作都采用Jooanes Vermorel’在 论文《Tokeda》中首次描述的“即发即忘(fire-and-forgot)”机制。“即发即忘”或本文所称的“请求—响应”机制的工作模式是,两个动作分别由两类不同的执行者完成。两类执行者可以是投资人,发行人或通证所有人,第二类执行者是智能合约,因为代码代表了通证合约的“精神与文字”。“请求-响应“机制的第一个步骤是,用户将一笔“请求”交易广播至比特币网络,比如一个请求交换 通证的动作便是一个“请求”交易。当智能合约在比特币网络的内存池中探测到 这个通证化动作(智能合约的公共地址在输出部分)时,它便开始完成“请求- 响应”机制的第二个步骤--“响应”。智能合约向比特币网络中广播的这个“响 应”动作可能是一个“有效”的响应交易,也可能是一个“拒绝”的响应交易。

当我们了解到商业应用与法律运行的实际场景时,便可知道“请求—响应” 机制有不可思议的强大。通证化协议可以全部在比特币链上运行。因为所有的通 证化动作都是公开的,而比特币账本是不可篡改的,这意味着,每个通证化协议的用户都能享受到比特币带来的抗审查特性,每个用户都可以无需许可地行为。 一切智能合约的操作者、通证发行人、用户,皆可以按照意愿选择假名操作。任意两个用户如欲互换通证,没有任何人可以阻止他们广播“互换协议”。多数应用场景下,请求-响应机制为通证发行人和用户提供了一种低成本的、革新的、前所未有的使用方法。

对用户而言,意味着他们获得了一种无争议的、有签名的、不可篡改的、含时间戳的的公共记录,可以成为证明与相对人存在交易事实的证据。如果他们的交易协议符合合约条款,那么智能合约的的有效响应便是一系列簿记。如果智能合约未能对一项有效的交易(比如结算动作)进行响应,那么涉及该交易的用户可以取得最好的证据而寻求法律程序。一个有效的通证交易必带发行人自愿、合法的签名,这表明该交易涉及的协议是合法的,也是合约的。绝大多数通证的应用都依赖于发行人对通证合约的信守,因此发行人在交易的同时签名,尤其是在钱转手之前签名,可以有效增加发行人的信任广度和通证的应用。

用户可以在不到一秒钟、花费不到一分钱,迅速查明发行人是否赞成一笔交易,是否尊重用户的与通证所有权相关的权益。这也说明,与签约有关的合法性、合约性审查义务,已部分外包给了智能合约。所有的用户都从这个自动化程序中获益,发行人还获得相对更低的成本。此种机制也意味着用户可以在交易结算之前了解他们的交易是否与通证合约冲突,是否与法律冲突。更重要的是,在通证购买人完全了解通证的价值之前,他们不必实际支付比特币。

请求-响应机制对于发行人也很重要,因为他们可以控制他们所需要签约的对象。发行人可以选择拟适用的法律与规范,也可以通过多种表达方式实现合同权利与自由。贸易集团、民间组织、股东协议、俱乐部及特定区域贸易是少数几个重要的应用场景,这些场景需要通过白名单方式来筛选拟签通证合约的对象。 发行人可以允许任何人参与通证交易,如果愿意,亦可化名。如此,发行人可以平衡各种交易对象,多数发行人认为这是一种积极自由,并因之而使通证化协议 超越了其他竞争性解决方案。

鉴于所有事务的记录都是公开的,此种请求-响应机制也能免除发行人遭违 法或操纵行为的指控,亦与其他的主张发行人可通过多重签名锁定脚本来控制交易的通证协议形成鲜明的对比。在多重签名控制的通证系统,发行人有能力否认部分签名的交易,更坏的情况,可以使用签名机制在特定时刻锁定或释放交易从 而操纵价格。因为部分签名的交易可能游离在链外,多重签名体系是不可取的,此时欲证明发行人存在价格操作或否认交易,比起公之于众的不可篡改的比特币账本的等效交易,难度要大得多。

使用请求-响应机制的另一个重大理由是,它允许交易在智能合约因某些事 件离线时仍能持续进行,智能合约可因诸多法律原因离线,也应当离线。但是,利用在线的响应机制“追赶并同步”交易也是简单的。智能合约离线是令人不快的,正如宕机影响顾客的体验。当智能合约因缺乏结算交易而禁止运行并下线时,则在线交易能够持续的时间是短暂的,故宕机时间应当尽量减少。投资、设计并运行一个强大的、可信赖的智能合约系统是值得的,不过宕机并非灾难性事件, 相当于一个Bug或一次升级。

经过仔细考虑,本通证化协议决定采用请求-响应机制作为基础模式。这是因为,请求-响应机制是能够服务于任意通证系统的最好的、最有潜能的机制,其强大、可塑和足够的表现力,能够成为全球金融交易的技术性基础。

4.4 可兼容的无状态/SPV钱包

“一个无状态钱包的定义是,钱包一旦生成,则处于离线状态,再不需要留 存任何进一步的数据。无状态钱包一词在形式上比SPV钱包更严谨。”一个兼容通证化协议的钱包是无状态或SPV钱包,因为钱包仅需存储两项数据:用户的种子密码(与存放通证的地址相关)和智能合约的公共地址(与通证相关)。用户无需与发行人直接发生作用;比特币账本充任用户与发行人之间的中介。智能合约只从区块链上读写数据,用户和发行人也仅通过区块链发生联系。

4.5 投票

通证化协议允许发行人和通证所有人以投票方式进行治理。当发行人发起一 项投票时,称为“发起投票(公投)”;当通证所有人发起一项投票时,称为“发 起投票(自投)”。投票可用于发行人或通证所有人所选定的任意事项,比如公司 或组织的治理方式,某项主张的投票等等。协议采用一通证一票制度。但是,对于特定资产,选票乘法器也允许一通证多票,比如,股东协议同意同股不同权,那么一通证多票就是合适的。共有 15 种不同的表决权可被使用,每一个表决权的文档均对应一个链上哈希值,相关细节将在具体方案中详述。为了防止垃圾投票,对自发投票者设置了费用门槛,特定于合约订立动作。有许多选项可用投票 来决定,如改变一个合约或授权标识,或变更一项资产。这些选项受写入合约订立动作中的条款所制约,并被智能合约所执行。投票系统列表如下: 1

4.6 执行/合规

发行人遵守法律、规范及交易惯例的能力,就其自身而言是一种自由,也是通证化协议的一项极其重要的价值主张。发行人欲遵守特定的法律系统,首先是他们愿意这样做,其次是协议应当提供工具以供遵守。通证化协议给发行人提供了三种工具:冻结、解冻和没收动作。这三个动作赋予监管或法律机构在涉及通证资产所有权的调查或法律的广泛事务时有足够的干预能力,智能合约的公共地址与发行人的真实身份是关联的。任何执行操作都必须由发行人或智能合约的操作者所启动。对账动作在执行操作的管理中被考虑得更多,但它也是发行人在保证合约条款的合规性方面的一个重要工具。

4.7 共识模型

通证化协议依赖矿工利用比特币共识规则和工作量证明对其底层的比特币交易进行验证,相应地,通过智能合约,对通证化协议的元数据和包括在 OP_RETURN 字段中的通证合约条款进行验证。智能合约可通过输入、输出地址的 位置来判断合约双方的身份。任何一个动作如果与通证合约的条款相抵触,则发行人有义务纠正这些动作,争议不能协商时,受影响的用户可得提起诉讼以寻求 法律救济。智能合约本身便是与合约有关的唯一权威共识规则,所谓分布式共识 是不需要的。

4.8 动作 1 2 3

4.9 操作命令

通证化协议针对不同的动作提供了一系列“操作命令”。操作命令只能由发 行人或用户发出,适用于合约与通证,当转移、治理、执行等操作有效时。操作 命令适应不同的应用场景,均有最佳检验应用范例。任何不跟随正确操作命令的 动作都会被智能合约拒绝或忽视,更大意义上讲,该动作在合同上是无效的。下 面以少数基础性应用场景为例,以规则表和流程图方式列举适时(区块时间戳或区块高度)的正确操作命令。

4

4.9.1 规则  所有由合约发起的动作都必须是现金流中立的,除非用于确定作出响应 动作的合同身份而对粉尘量进行累加。这意味着在合同响应动作之前的 用户或发行人的动作,至少,必须包括足够的 BSV 以用于支付响应动作。 如果没有足够的 BSV,响应不会发生。这使得智能合约存储比特币零钱 (satoshis)变得不必要,也使得管理一个合约账户以防 BSV 余额不足 无法有效响应变得不必要。在实践中,这意味着,为了对请求动作作出 响应,合约必须从请求动作中至少收取$0.02USD(相当于一次交易的矿 工费)。如果请求动作发送的金额低于$0.02USD,该笔比特币将丢失于合约地址中。  每一个由合约发起的动作(见 4.8 节动作表中的“发起者”栏),都必定是对用户或发行人动作的响应。如果没有前序的由用户或发行人发起的请求动作,则合约发起的任何响应动作也必是无效的。  对于智能合约,凡链上动作必在链上响应,无论这些动作是验证性动作 (如结算、没收、资产创设、合约订立、冻结、解冻、投票、计票等等)还是消极性动作(如拒绝动作等)。  所有的通证化动作只能从合约的公共地址发出,也只能发往合约的公共地址。合约的公共地址关联了所有的通证动作,唯一例外是消息动作(M1) 和注册动作(R1-R4)。因此,钱包如欲追踪一个通证,所要做的只是将通 证合约的公共地址添加为监视地址,并监测相关动作。

4.9.1.1 合约操作 A. 每个通证必须有一个有效的合约订立动作才会被通证协议视为有效。 B. 每个合约订立动作的前面必有合约要约动作,除非在静态合同情形。静态合同,无需智能合约,合约双方用合约订立动作将意愿直接发到链上,合约当事人可以简单将一笔交易发到自己地址,然后将这笔交易广播到BSV区块链。 C. 对一特定的合约地址,只有第一次的合约要约与订立动作被认为有效,任何后续的发送到该地址的合约订立动作都将被忽视。所以,每一个合约地址仅有一个合约要约和合约订立版本(Rev.0)(当合约被修订后,合约订立动作将升级一次合约版本,Rev.0>Rev.1。最高版本总是最近 的一次版本。) D.添加的合约订立动作(用于修订)仅在前面有一个发自合约原始地址的 合约修订动作时才始有效,原始地址为第一次合约要约动作交易的输入 地址。 E.第一次合约要约动作决定 了发行人的公共地址,也只有这一个地址在 发行人的所有合约地址中是有效的。 F. 当使用白名单时,从公共地址广播出去的不在白名单上的合约要约将 被拒绝。这样做,可以确保 KYC 或反洗钱的合规性。

4.9.1.2 资产操作 A.每一个通证必须有一个资产创设动作才会被通证协议视为有效。资产创设动作定义了通证的财产属性。 B.每一个资产创设动作的前面必有一个合约订立动作。 C.所有资产创设动作的前面必有一个资产定义动作。 D.资产定义动作必须来自发行人的地址,该地址由有效的合约要约动作的输入地址所固定。 E.只有资产创设(REV.0)动作能够保持:一个合约地址一个资产 ID。 F.所有的资产创设动作的修正必须来自发行人公共地址中的资产变更动作。 G.一个合约公共地址可以容纳数量无限的资产创设动作,但每一个创设动作只能有独一无二的的资产代码。这种财产属性也允许一个智能合约 地址可以关联和控制“无限”数量的特定物财产(non-fungible,非替 代的)。 H.首次资产创设动作将通证的所有权赋予通证的创设者—发行人。 I.资产创设动作中的特定物财产的种类数量将受限于合约订立动作的通 证数量子域(Qty)。受限的Qty是指创设的特定物财产或不可替换财产 的数量应当受限于智能合约中的通证数量。不过,每一个特定物财产可以关联很多的种类物或可替换物通证,受限的 Qty 并不限制每个资产的通证数量,只是限制每个合约可以发行多少种类型的资产。

4.9.1.3 转让操作 A.所有的转让操作均指向一个由资产创设动作特定化的资产代码。 B.所有的发行、交换、互换(原子交换)动作必须被一个成功的结算动作所响应。 C.在使用白名单的场景,任何发往白名单之外地址的发行、交换或互换动作都会被拒绝。正如前面提到的,这是为了保证KYC和反洗钱的合规性。当此情形,所有的通证所有人必须将他们的通证存于白名单之上的公共地址。

4.9.1.4 治理操作 A.所有的投票动作必须以发起投票(自投)或发起投票(公投)动作为前提。 B.一个表决动作只有在投票过程中被使用才有效。投票动作规定了投票的时间区间,起始时间即投票动作发起时的时间戳,截止时间由投票 动作子域中的“投票截止时间戳”所决定。时间戳之后的下一个区块 是需要被计票的最后一组交易。智能合约在最后一个有效区块出块后等待 6个确认再统计选票。 C.选票将按照一通证一票的规则计票。当然,投票机制对添加投票规则是 自由的,比如可以规定某些通证拥有更多的投票权。所有这些特别规则 都可以在智能合约中定制。 D.表决动作如果有效,必能被计票动作所响应。否则拒绝。 E.结果动作之前必有一个投票动作。 F.结果动作以投票结束时计票动作所确认的选票为统计依据。选票只有在通证所有人持有通证且在投票动作所规定的投票时间内所投时才属有 效。智能合约不允许在投票结束后宣布出售选票。

4.9.1.5 执行操作 A.所有的执行操作都需要从发行人的地址中发出一个命令动作作为启动。 B.冻结动作在于警告通证所有人智能合约将不会响应所有验证性动作(如结算、投票)。所有动作都予以消极响应(拒绝动作)。 C.一个账户被冻结的通证所有人其选票将不会被计入总数。 D.被冻结地址只能被解冻动作所解冻。 E.不直接指向冻结地址的解冻动作将被忽视。 F.不直接指向通证地址的没收动作将被拒绝。 G.对账动作将减少特定地址的特定类型的通证数量,以保证发行人所发行的未偿付通证总数量在跨区块链状态中保持恒定。链上转移动作被破坏 时将导致系统中的通证总数量增加,故需对账。

4.9.1.6 消息操作 A.消息动作可以从任意地址到任意地址。 B.拒绝动作是智能合约的消极应答,表明其他动作是无效的。被拒绝动作响应的动作将被协议忽视。

4.9.1.7 注册表操作 A.所有的注册表操作都来自于创立动作被忽视后。 B.所有的补充动作对先前注册都是威胁。所有的后续补充动作都是首次注册 被忽视后的重复。 C.一个变更动作必须在先有一个补充动作,二者指向同一个用户地址。 D.所有的退出动作在先必有一个有效的补充动作。

(未完待续)

本文作者:刘晔律师 原文《 Tokenized:A token protocol for the Bitcoin(BSV) Network》内容仅代表著作者观点,巴比特进行了不影响原意的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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