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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新规:虚拟资产保护纳入《民法总则》

来源: 互联网时间:2017-10-09 09:00:34

今年3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获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宣布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其中,最大的亮点莫过于将虚拟财产纳入民法的保护对象。这意味着:从明天开始,比特币、莱特币、以太坊等虚拟财产将被正式纳入我国法律保护范畴!


这是否也从另一维度说明了比特币的法律地位呢?


图片来源:中国人大网官方网站


比特币属于虚拟资产。央行曾发布有关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其中明确提到:比特币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能称之为真正意义的货币,从性质上看,比特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但是,比特币交易作为一种互联网上的商品买卖行为,普通民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拥有参与的自由。


以上逻辑在美国、俄罗斯、日本、韩国以及我国台湾地区和香港地区同样适用。


图片来源:中国政府官网


除此以外,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科技金融法律研究会副会长邓建鹏教授也曾表示:比特币、以太币等可以被归入网络虚拟财产。


因此,无论是从国家政策还是专业律法的角度来讲,比特币、莱特币、以太坊等数字资产都属于网络虚拟财产的范畴。


而回顾七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字里行间针对的只是中国境内融资代币和虚拟货币的交易平台。众所周知,比特币以其匿名性、保值避险及全球流通的属性,深受投资者和各国机构所喜爱,但这也被某小撮不法分子利用,将其当做洗钱工具。


图片来源:中国证券监管会官网


早在今年3月份,央行入驻各大交易平台,就是为了彻查洗钱通道。怎奈有些小平台依然没有认真贯彻执行反洗钱和KYC政策,这才导致监管层实行关闭交易平台的决定。


实际上,监管层自始至终都没有提及禁止比特币或者比特币的问题,也就是说政府层面并未认为比特币本身存在问题。相反,国家近期一系列有关区块链的支持动作,都侧面反映了政府对比特币区块链技术的看好。


因此,将比特币等虚拟财产纳入保护范围是合情合理的。这也意味着,在数字资产发展历程中,以比特币和以太坊为代表的虚拟财产向合法化范畴迈出了重要一步。


至于数字资产未来会走到哪一步,让我们一起拭目以待!



转自:金色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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