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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原链创始人长铗:区块链思维是怎样的?

来源: 互联网时间:2018-02-04 13:40:00

人们常说,互联网是信息传输协议,区块链是价值传输协议。那么,二者的运行机制和商业模式又有怎样的关系?、比原链创始人长铗认为,区块链和互联网的运行机制和商业模式截然不同,甚至是镜像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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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昨日举行的“2017-2018中国区块链风云榜盛典”上,长铗发表了题为“区块链思维是怎样的”演讲。长铗在演讲中提到,区块链资产发展有三个阶段,2009年是以比特币为代表的区块链1.0阶段,2017年则是以以太坊为代表的通过智能合约发行数字资产的阶段,预计在2020年将进入第三个阶段,即通过区块链智能合约来发行、登记、交易现实中的真实资产。比原链就是做第三个阶段的事情,基于对区块链发展趋势的判断,连接比特世界和原子世界,脱虚向实,让区块链服务于现实经济。

随后,长铗通过对四个典型问题:比特币会不会被竞争者取代;为什么做区块链的底层协议更具有价值;为什么需要挖矿;区块链上的交易与支付宝有什么不同的系统解读,阐述了区块链思维与互联网思维互成镜像的关系。

以下为长铗演讲内容,资讯整理发布:

区块链资产发展与进化三阶段

第一部分我简单介绍一下区块链发展的趋势。第一张图是比特币在全球资产规模当中的排名,这张图制作于几个月前,现在比特币的资产规模在这个排名当中又爬升了很多名,现在是1400亿美元的规模。虽然比特币的资产规模在不断增长,但是它在整个区块链资产中所占的比例是不断下降的?这是为什么?通过区块链发行的数字资产越来越多。

对区块链资产的发展阶段,也可以划分为这样三个阶段。2009年可以认为是一个典型的比特币时代,2017年可以认为是以以太坊为代表的通过区块链的智能合约来发行数字资产的阶段。我们认为在2020年的时候区块链可能会进入到第三个阶段。那就是通过区块链智能合约来登记、流通现实中的真实资产。比原链做的也是第三个阶段的事,我们认为区块链最终还是要服务于现实经济,来提高现实经济的运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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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资产进化的角度来看,我认为区块链的资产进化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就是对资产的确权,确权之后可以整体转让,我们可以形象地比喻成资产的固态阶段。第二个是资产证券化,证券化之后流动性更强了,资产可拆分转让了,可以理解为资产的液态阶段,但是液态也有其局限性,液态需要容器,这个容器就是资产的平台。证券化资产并不能跨平台流动。进入到第三个阶段资产区块链化之后资产会真正弥漫在我们整个空间,就有点像气态的阶段,每个人都可以通过自己的私钥管理自己的资产,不再受限于平台的限制,可以在平台之间自由流动。所以资产的区块链化可以比喻成资产的气态化,我们马上要进入到这样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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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链与互联网互为镜像

第二部分我想通过几个典型的问题引入,来阐述为什么区块链像是互联网的平行世界?第一个典型问题,比特币会不会被竞争者所取代?五年前我经常在微博、微信看到有朋友有这样的质疑,这样的问题就是典型的互联网思维。因为在互联网早期那些先发者,比如浏览器后来被新的竞争者代替。但是我个人观点,如果是在同一维度竞争,即做与比特币一样的事,其它区块链要取代比特币的可能性很小。像以太坊、EOS等新兴区块链,都是在做另一个维度的事情。
互联网思维是怎样的?互联网思维是把区块链看作是一种软件,软件需要通过专利来建立自己的护城河。但其实区块链是一种协议,协议是不讲究专利壁垒的,也没有护城河之说,越多人使用自己的代码越好,所以他非常欢迎竞争者来复制自己。

软件的开发主体是公司,区块链的开发主体是基金会,甚至是松散的社区,软件需要不断迭代升级,区块链的协议则非常稳定,协议的迭代升级是非常困难的,因为它的共识需要得到全网的通过,所以才发生这么多硬分叉事件。软件的运行是可以停机的,公司不再维护这个软件,这个软件就不能再运行。区块链则是一台启动后就不可停机的信用机器。

第二,为什么做区块链的底层协议更具有价值?按照互联网思维,做底层协议的往往都是没有商业价值的,很多的开源项目都是靠捐赠来维持它的运行。在区块链的世界,从价值角度来说,做底层和做业务的可能反过来了,做底层的更具有价值。这是为什么?传统的商业模式往往是基于提高生产效率来获取利润。在区块链领域,可以通过内生的代币的激励机制自发形成社区开发者、矿工、用户这样的生态。做底层协议的开发者往往掌握着代币的分配权力,也就掌握了生态的核心价值。

第三,为什么需要计算?为什么需要挖矿?刚刚邓迪也介绍过不可能三角理论,我在2014年也提出了类似的理论,安全、效率和去中心化是不可能三角,也就是说三者不可共存,而只能取其二。为什么需要计算,这个问题要一分为二的看,如果你选择安全和效率的话,其实你是不需要计算的。你可以做PoS或者DPoS,它是不需要挖矿的,或者是虚拟挖矿的。但是如果你选择安全和去中心化,你就必须要投入计算,去中心化这个角为什么重要?是因为去中心化保障了交易的不可逆转。我们认为去中心化是区块链不可分割的属性,这也是为什么比原链选择PoW路线,如果你抛弃了去中心化(交易的不可逆转)这个属性,你做的只能算是一个分布式账本。

为什么需要计算?我建议有技术背景的朋友可以读谷歌工程师Grigorik写的一篇文章《最小可行区块链原理》,他是用倒推法的方式来解释为什么比特币的方案已经是最小可行区块链方案。我有另一个最简单的逻辑来解释为什么需要投入计算,这张表格用二分法的方式来对比现实世界与数字世界的镜像关系:在现实世界当中所有的东西都是随机性的,在数字世界或者说互联网上,所有的东西都是伪随机的。在现实世界,天底下没有两片相同的树叶,在数字世界是相反的,所有的东西都是可以复制的。在现实世界是熵增的,在互联网世界是负熵增,负熵即信息,信息大爆炸。在现实世界所有的东西都是正态分布,在数字世界中则是一种幂律分布,强者愈强,头部大得惊人,拖着长长的尾巴。在现实世界中所有的东西都是竞争性资源,即独占性资源。在数字世界当中是相反的,所有的东西都是非竞争性资源,就像一个我传一个文档给另外一个人,我不能保证已经销毁了这个文档,这个文档还在我电脑里面可能有无数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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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为什么需要投入计算?在现实世界中你要复制某一样东西非常困难,这个问题可以转述为在现实世界中你要制造出完美晶体非常困难,因为热力学第三定律决定了,你要制造出完美晶体,需要逼近绝对零度,而要逼近绝对零度,你需要投入巨量的能量消耗。反过来,我们在数字世界想要实现竞争性资源,即不可复制的东西也是非常困难。这也是为什么上世纪90年代那些搞数字货币的先驱都失败了的原因,比特币之所以取得率先实现了技术突破,是因为它找到一种方式,用基于能源消耗的计算来建立双花(51%攻击)的壁垒。你投入的能源消耗越高,那你实现双花的难度就越高。

区块链上的交易和支付宝的交易有什么不一样?这个问题也非常典型,过去我们讲区块链的支付优势往往会说交易零成本或者怎么样,现在这个优势不再成立了。反而是支付宝的交易更有效率,成本也更低,那为什么我们还需要区块链的支付?这个问题其实涉及到一个概念叫币天销毁,币天销毁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概念,所有的区块链都有这样的字段。顾名思义,币天销毁就是币×天。这张图就是一次典型的区块链上的交易,除了帐面上金额的变动,同时还发生了8.89的币天销毁的变化,这个变化有什么意义?假设一笔链上交易发生了100个币,这100个币如果在你的钱包里躺了一个月,那么在这笔交易中销毁了100×1月的币天,币天实际上就是时间戳。

传统的信用评价模型是累加的信用评价模型,像淘宝如果获得一个差评就减去一分,获得中评是不增不减,获得好评就加一分。这个模型有什么缺点?这个模型最大的缺点就是不抗刷,所以有了两种职业的存在,一种是差评师,一种是刷客,刷客给自己刷好评,差评师是给别人刷差评。为什么不抗刷?就是因为它的支付成本几乎为零,这意味着一个人可以在两个账户之间刷出无穷大的信用。但是区块链的交易是不一样的,区块链的交易是带有时间戳的,刷信用的行为就不再成立了。

为什么?同样是一百个币的交易,假如这一百个币是在我两个账户之间的转账行为,而且这一百币在钱包里躺了一个月,则第一笔交易就销毁了一百乘一月的币天。当第二笔交易把这一百个币又打回来的时候,虽然交易的金额变动还是一百个币,但币天销毁不再是一百乘一月了,如果第二笔交易发生的时间间隔是一秒,则第二笔交易的币天销毁为一百乘一秒的币天,所以不管你后面重复了多少次刷信用的行为,币天销毁的积累都是有限的,所以基于币天销毁的信用也是有限的。同样你想给别人刷差评也是不行的,差评需要与对方发生交易,差评师是靠非常小额的交易获得对对方进行评价的权力,但如果你交易的金额太小,同样积累的币天销毁也很小,所以也无法通过恶意评价来影响对方的信用。这就是通过币天销毁为什么可以建立一种不可作弊的信用体系的原理,区块链交易是带有时间箭头的,就像是发现了交易的热力学第二定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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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用一个对比分析,来说明区块链信用和传统的支付宝的信用有什么不一样?区块链的信用的数据来源可以直接来自链上交易数据本身,不再需要大数据。支付宝往往需要大数据的各种分析,从不同维度来判断一个人是好是坏,区块链是不区分你这个人是好人还是坏人,不关心一个人是否诚实守信,不从人性的角度区别你是一个好的消费者还是坏的消费者。没有人可以阻止你去刷信用的行为,只不过通过基于币天销毁的信用评价体系,使得你刷好评刷不上去,刷差评刷不下去。第三点,传统的支付宝信用不是属于用户本人的,区块链是用户掌握了信用的绝对专属权。绝对专属权包括两层含义,第一层含义,信用属于用户本人,每个人通过自己的私钥掌握自己的资产、交易与信用,你可以通过私钥进行消息签名,向银行、机构证明我是这个地址的拥有者,这个地址上所有的交易记录与信用都属于自己。这意味着你将来可以通过自己的私钥向任何金融机构证明自己的信用。

第二层含义,区块链的信用是只属于用户本人,较第一层含义多了个“只”字。传统的互联网的信用,比如在淘宝、京东有一个皇冠的店铺,但是你其实可以通过修改密码、身份资料,这个皇冠的店铺卖给别人,这其实就是一种信用欺诈,这个信用已经可以买卖了。但是区块链的信用是不可交易的,因为它是基于私钥的,私钥是一种非竞争性的资源,非竞争性资源无法进行交易,因为它是可复制、可存在副本的。我有一个信用很高的区块链地址,别人也不能买我这个地址,为什么?因为私钥始终在我的脑海里,或存在其它什么存储介质里。所以私钥一旦生成便终生属于用户本人,是不可交易的。

第四是适用范围,传统的是不具有跨平台型的。如果将来区块链的交易、支付行为被普及的话,每个人都可以通过自己的私钥登录任何平台,电商平台也好,打车平台也好,你的信用都可以带过来。

第五个就是时空性,传统的信用有评价的限时性,你不评价的话系统就会自动给一个好评。或者当时你给了好评,但后来发现商品质量很差,只能追加差评,而不能直接修改对交易的评价。区块链是基于私钥的信用,你随时可以登录信用评价的平台,更新对交易的评价,因为私钥始终在你手里,你可以对十年前或者五十年前的交易记录进行修改,所以是终身的信用,不再具有地域和时间的限制。

这是我个人对区块链的理解,欢迎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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