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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加密货币征税问题:可能需要面临这三种状况

来源: 互联网时间:2019-01-22 16:02:31

本文作者David Deputy是战略发展和新兴市场的主管,George Salis是税务软件公司Vertex的首席高级税务经济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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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有三个主要功能:储存财富、记账单位和交换手段。大多数人会认为,如今的加密货币只符合第一种功能。

因此,每当讨论加密货币的税收时,几乎都是对已变现财富的变化征税,即所得税。

但这种情况可能很快就会改变。

在2018年这个加密货币的寒冬里,许多人认为,随着监管机构对风险越来越适应,并更加致力于在这些问题上的全球合作,这种空间可能会变得比以前更加强大。随着核心开发人员的并行工作,扩容性和费率降低将升级到技术堆栈中,加密货币最终可能会作为交换方式和记账单位开始接受——换句话说,可以在日常事务中使用了。

虽然这是一个期待已久的里程碑,但它也肯定会引起国家监管机构的不满。他们渴望从销售税、增值税及商品和服务税(GST)中获得收入。在全球范围内,这些税收为政府带来的收入比所得税要更多。

与所得税一样,不遵守也会给那些不知道或不遵守规定的人造成严重后果。这些税种可以被征收,芬兰的税率为24%,法国为20%,德国为19%。

那么,我们该如何介入呢?需要了解商业、去中心化或其他方面是什么情况吗?如何发行或持有代币:代币的分类如何确定哪些税种适用?有许多代币发行者希望(或者祈祷)使用“效用”而不是“安全“”进行分类,这种效用设计是否会影响交易税责任?如果是,具体在哪里?

不幸的是,这件事处理起来并不容易。就像对加密货币的证券法规缺乏一致性和全球统一性一样,交易税收监管也存在同样的错综复杂监管困境。

企业及某种程度上的个人需要意识到加密货币交易税收有三种趋势。

不同的国家,不同的规则

就像在税收的其他方面一样,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规定和准则。假如你的公司在一个以上的国家经营业务,而又没有全职的专家或顾问,这几乎是不可能的。

在使用加密货币购买货物或服务的情况下,加密货币被视为资产或财产,首先将收益计算为买方须纳税的收入,然后交易的总价值要缴纳交易税。商人、卖方和供应商都必须收集和提交。

这都是用当地法定货币以适当的时机进行换算的。个别国家(甚至包括美国国内的一些州)按自己的一套税率征收,且往往对不同类别的商品和服务有自己的定义。

在一些国家,会有多层税:例如县市、州和联邦同时按不同的税率征税。简而言之,对于走向全球的小企业来说真是太糟了。

其实这还不是最糟的!如果你认为计算利率是困难的,那么确定哪个司法管辖区有征税权就更复杂了。

在一个典型的交易中,有一组相对复杂的事实认定,涉及到“付款给谁(bill to)”、“船运至哪里(ship to)”、“从哪里发船(ship from)”和“消费者驻地管辖权”。当然,这些事实如何适用,因法域而异。

税务局登场

随着数字产品的出现——大多数新兴的加密货币目前都是代表,这些规则在过去的几年中才刚刚开始出现。

当我们撰写本文时,因着欧盟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努力,这些规则也在不断变化。(搜索最近出版的“OECD BEPS Action 1 interim report”,这些报告的篇幅长达300页,包括很多令人头脑麻木的细节)。

明显的趋势指向对数字交易征税(不再有免税的互联网)。征税是基于消费者居住的地方。托收是通过代客代收汇款平台和/或向离岸商代扣代缴税款进行的。

所以它是很复杂的。在加密货币领域,我们应该担心吗?

人们可以争辩说,今天加密货币的匿名性意味着很少有人知道交易的发送者或接收者。因此,所有这些新的“数字经济”规则根本无法实施。

然而,由于政府税收和其他管理人员倾向于交易所引入KYC(Know Your Customer,即了解你的客户)的指导方针,然后再要求这些记录。这样,身份不明的账户可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减少。此外,我们还可能最终期望某种类型的全球默认规则,需要基于加密货币的业务积累,然后用某种分配方式将这些税收按司法管辖区来分配。

想想一组新兴的“白色区块链(white blockchain)”,它们执行税务、证券、AML(反洗黑钱)/KYC等规则。随着企业和投资者寻求降低其加密货币空间操作的风险,这些平台将成为需求平台。

税收中介

第三个趋势与谁负责纳税有关。

数字经济(我们指的仅仅是互联网,还不是区块链)的增长速度远远超过了监管机构的预期。因此,现在,他们正在努力寻找一种方法来对那些对他们的交易税基石造成迅速侵蚀的交易征税。

一个新兴的想法是让诸如亚马逊(Amazon)和阿里巴巴(Alibaba)等中介机构负责征税。这还不是一种被广泛接受的解决方案,但在经合组织和欧盟内部正在进行讨论,美国已经在立法和司法方面采取行动。

如果采用这种方法,就可以很容易地将一个基于分布式的区块链业务,甚至是底层的分布式区块链本身,作为一个负责收取交易税的中介。

有一点非常清楚:考虑到互联网交易带来的收入损失,政府不会拖延。

澳大利亚、印度、新加坡、英国和其他国家正在出台相关法规,对在本国境内进行的数字货币交易征税。监管机构正在制定的这些规则不太可能把基于区块链的交易视为一种新形式的数字经济“互联网”交易。

用于应税货物或服务的代币。

此外,根据国家的不同,任何公司或个人,只要发行了可兑换商品或服务的代币,都应考虑他们的公司的税收风险和个人自由所面临的危险。

首先我们必须承认,这是一个模糊的领域,因为代币的基本概念仍然不清楚。各国政府正努力在证券、财产、资产、商品或具有效用的东西(预付货物或服务)之间划出一条清晰的界线。随着时间的推移,代币的变形能力使问题进一步复杂化,正如我们在SAFT方法的趋势变化中所看到的那样。

但是,复杂性和缺乏专业知识往往不是健全的或有效的防御手段——只需在“黎明税突袭”(dawn tax raid)一词下快速搜索一下,你就能亲眼看到对税收规则的误解或无知的残酷现实。

特别注意韩国,它是“黎明突袭”(daown raids)里面加密货币热点和司法管辖两者最活跃的地方。此外,我们的韩国朋友有一项有趣的法律,即企业不能单独像自然人那样被起诉,必须同时起诉一名自然人。

因此,当你在首尔参加那个会议时,要谨防清晨有人敲你酒店的门。像往常一样,购者自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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