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TF敦促35个成员国收紧对加密货币交易所的监管
据news.bitcoin.com 3月1日报道,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最后确定了对加密货币服务提供者进行监督和监管的要求。据报道,该政府间机构已敦促其所有35个成员国以监管商业银行的方式对加密交易所进行监管。
(图片来源:news.bitcoin.com)
像对商业银行那样对加密货币交易所进行监管
今年2月23日,在法国举行的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会议讨论了对加密货币交易所的监管标准。据《韩国商报》报道,韩国最高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服务委员会在出席会议后表示,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将收紧对加密货币交易所的监管标准。报道写道:
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敦促成员国的金融当局要像监管商业银行一样监管加密货币交易所。
据报道,该工作组声称,“为了防止加密货币被滥用于非法交易”,这些措施是必要的。
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是1989年成立的一个政府间机构,它为打击洗钱、恐怖主义融资和其他对国际金融体系完整性构成威胁的行为制定标准并促进有效实施法律、监管和业务措施。目前该机构有35个成员国,还有香港、欧盟委员会和海湾合作委员会。
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的成员国包括阿根廷、澳大利亚、奥地利、比利时、巴西、加拿大、中国、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冰岛、印度、爱尔兰、以色列、意大利、日本、韩国、卢森堡、马来西亚、墨西哥、荷兰、新西兰、挪威、葡萄牙、俄罗斯联邦、新加坡、南非、西班牙、瑞典、瑞士、土耳其、英国,以及美国。
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对成员国的要求
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在会议上宣布,它已经确定了“有效监管和监督、监控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的具体实施要求”。这些措施将在6月份作为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标准的一部分正式通过。该机构解释说道:
为实施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的建议,各国应将虚拟资产视为“财产”、“收益”、“基金”、“基金或其他资产”或其他“相应价值”。
此外,工作组详细介绍道“各国应将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建议中的相关措施应用于虚拟资产和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并强调成员国应要求这些提供商“识别、评估并采取有效行动,以减轻其洗钱和为恐怖主义融资的风险”。此外,这些加密货币供应商“应该被要求获得许可或进行注册”。
然而,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明确表示,对于获准提供加密货币资产服务并已根据其建议承担义务的自然人或法人,“成员国无需对其实施单独的许可或注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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